辣妹每天從彰化坐火車於上午八點整到達台中火車站,由猛男從公司開車準時八點到達台中火車站接辣妹後,原路折返回公司。某天,辣妹心血來潮,提早搭了前一班的火車,於上午七點整到達台中火車站於是徒步沿行車路線前往公司,於途中遇上正要接她的猛男,於是改搭猛男的車去公司,到了公司,發現她比平時到公司的時間剛好提早15分鐘,若行車速率與步行速率均以等速率考慮,請問行車速率是步行速率的幾倍?

詳解:從車站到相遇點所花的時間比例=(60-15/2):15/2=7:1,所以是七倍

個人認為這個詳解寫的簡潔扼要,非常好!但是對部分同學們可能有一點點太快了

雖然畫張圖可以快速讓大家理解這個算式為什麼是這樣,但我還是決定試著用文字形容看看~

廢話比較多的詳解:15/2是因為對於猛男來說,去程和回程都省了7.5分鐘,所以最後才會早到15分鐘,60是一個小時有60分鐘,但是辣妹走路所花的時間並不到一個小時,猛男在7點52.5分的時候就接到辣妹了,所以辣妹走了52.5分鐘的路徑長=猛男開車7.5分鐘的路徑長,速率比會是時間比的反比,所以"辣妹步行的速度":"猛男開車的速度"=7.5:52.5=1:7,七倍。

 

類題:

一工廠之廠長每天早上八點準時到火車站,工廠的司機也每天早上從工廠出發,準時在早上八點到火車站接廠長上班。有一天廠長在早上七點就到了火車站,乾脆自己先走路往工廠方向而行,途中遇到了司機,於是上車讓司機載去工廠。結果廠長比平常提早10分鐘到達,試問車子的速率是廠長步行速率的幾倍?

詳解:

廠長走了55分鐘的路徑長=司機開車5分鐘的路徑長,速率比會是時間比的反比,所以"步行的速度":"開車的速度"=55:5.5=11:1,11倍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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